******農村局關于2024年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審計服務項目成交公告
一、項目編號:LARC-******
二、項目名稱:******農村局關于2024年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審計服務項目
三、中標(biao)(成交)信息
******事務所(普通合伙)
******街道黃山路254號華治金石廣場1106室
中標(成交)金額:3498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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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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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農村局關于2024年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審計服務項目 招標范(fan)圍:本項(xiang)目為******農村局關于2024年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審計服務項目,具體詳見招(zhao)標文件 招標要(yao)求:本項目(mu)為******農村局關于2024年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審計服務項目,具體(ti)詳見招標文件 服務期:合同(tong)簽訂之日起,45日歷天(tian)內提(ti)交符(fu)合采購人所需的正式審計報告及相關(guan)文(wen)件。 施工標準:符(fu)合(he)國家(jia)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qiu),符(fu)合(he)相(xiang)應的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qiu) |
五、評審專家名(ming)單:趙靜、宋(song)大林、劉(liu)長紅
六(liu)、代理服(fu)務(wu)收費標準及金額(e):按國家規定標準收取(qu)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ta)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期限屆滿之日起7******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六安市裕安區城投公司(區衛健委大樓11樓),聯系電話:******。
******農村局提出投訴。
(二)質疑(yi)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yi)書面形式實名(ming)提出,書面質疑材(cai)料(liao)應當包(bao)括以(yi)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zhi)疑人為法人或(huo)者其(qi)他(ta)組織的,應當(dang)由法定代(dai)表人或(huo)其(qi)委托(tuo)(tuo)代(dai)理(li)人(需(xu)有委托(tuo)(tuo)授權(quan)書)簽字(zi)并加蓋公章。
2.有(you)下列情形(xing)之一(yi)的,不予(yu)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chu)詢問(wen),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ren)信息
******農村局
地址:六安市龍井溝路368號
聯系方式:******
2.采(cai)購代理(li)機構(gou)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裕安區城投公司(區衛健委大樓11樓)
聯系方式: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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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局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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