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行(xing)案件清收處置工作(zuo)需要,擬外聘律所開展某大型企業案件的司法追索工作,現公(gong)開對(dui)該項目進(jin)行供應商征集調研,有關(guan)事(shi)宜如下:
一、采購需求(qiu)及資格要求(qiu)
1.1采購需求
******事務所代理案件司法追索工作,律師代理費根據案件進展情況據實支付。
1.2?人員資質(zhi)要求
律所為本項目提供律師團隊需持有有效的律師執業證,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師執業經驗;或持有有效的法律執業資格證書,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機關工作經驗。
1.3?服務要求
1.3.1供應商需根據我行要求,積極推進案件進展,按月提供項目情況。
1.3.2供應商嚴禁與案件對方當事人私自串通損害我行債權權益。
1.4?供應商資質要求(qiu)
1.4.1?企(qi)業成立一(yi)年以上,經營正(zheng)常,可穩定提供服務(wu)。
1.4.2?具備2022年11月至今與金融機構或國有企業合作開展的債權債務糾紛案例(須提供相關案例合同證明材料,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二、報(bao)名要求(qiu)
2.1依法成立(li),為存續、在營(ying)、開業(ye)(ye)、在冊(ce)、登記成立(li)等正常(chang)企業(ye)(ye)狀(zhuang)態(tai)。
2.2?******銀行對公賬戶結算該項目相關費用。
2.3?充(chong)分理解我行服務需求(qiu)并能(neng)夠根據需求(qiu)提供相(xiang)應的服務。
2.4?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且經營正常。
2.5?依法繳納稅收和社(she)會保(bao)障資(zi)金(jin)。
2.6?未被“信用中國”網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未被“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銀行供應商禁用/退出期內。
2.7 經營范圍經國家(jia)行政(zheng)管理(li)部門依法批準,同時獲得從事(shi)行業有效執業證(zheng)明、行政(zheng)許(xu)可、專業資質等證(zheng)照。
2.8 兩年內目(mu)標服務(wu)領域未(wei)出現嚴重安全事件。
三、報名方式
采購部門聯系人:
王老師,聯系電話:0351-******轉580155
聯系時間: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其他時間請勿打擾)******銀行采購門戶(******/******銀行采購門戶,通過首頁“采購管理”—“供應商尋源”—“待報名列表”中找到本次項目,點擊“報名”即可參與。報名注意事項:
1.提交(jiao)的供應商資料內(nei)容包括如(ru)下(xia)三(san)項(xiang):
******事務所代理某大型企業案件項目》供應商征集反饋材料-公司名稱(全稱)
******事務所代理某大型企業案件項目信息收集表
材(cai)料3:承諾函(han)
以(yi)上(shang)三項材料填報模板詳(xiang)見本(ben)公告附(fu)件(jian)(jian),提交材料1-2無(wu)需加蓋公司(單位)公章(zhang)。材料3需加蓋公司(單位)公章(zhang)或者由法定代(dai)表人簽字。材料1-3請僅上(shang)傳(chuan)一(yi)份文件(jian)(jian),拆分上(shang)傳(chuan)多份文件(jian)(jian)視為無(wu)效應答。
******銀行采購門戶最新發布的征集調研信息為準。
四、注意事項(xiang)
1.能夠完全滿足我行采購需求(qiu)、有合作意(yi)向、符合資格(ge)要求(qiu)、報(bao)名要求(qiu)的供應商(shang)均可報(bao)名。
2.本次市場(chang)調研不代表采購(gou)邀(yao)請(qing)或意向,僅為調研市場(chang)情況發起。若(ruo)需(xu)后續對(dui)接,我行將會主動(dong)聯系(xi)報名(ming)者;未(wei)予聯系(xi)的報名(ming)者,我行將對(dui)材料(liao)予以(yi)保密。
3.本次市場調研(yan)不收取供應商的任何費用(yong)。
4.供應商須對報(bao)名信息和資(zi)料的(de)真實性負責(ze)。如提供虛假材(cai)料,將取(qu)消報(bao)名資(zi)格并列入我行供應商黑(hei)名單。
5.對于上述(shu)事項存(cun)在疑(yi)問的,請(qing)及時與我行聯(lian)系。
五、征集時間
本次供應商征集時間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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