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議,我局擬于近期內批準《桂陽縣泉山風電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現就項目環評相關情況予以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向我局來信來電進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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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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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桂陽縣泉山風電場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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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
湖南省郴州市桂陽縣白水瑤族鄉、流峰鎮以及塘市鎮一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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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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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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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況 |
工程總用地面積56.8716萬m2,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積為1.4616萬m2,臨時性用地面積55.41萬m2。工程擬安裝16臺單機容量為6.25MW的風力發電機組,總裝機規模為100MW,項目年上網發電量為19342萬kW·h,年等效滿負荷小時數為1963h。擬建設一座220kV升壓站,升壓站內擬安裝1臺100MVA主變壓器,以一回220kV線路送出(本次環評不包含220kV送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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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廢氣:施工期廢氣主要為施工車輛燃油廢氣、道路揚塵、施工作業粉塵、鋼筋和木材加工粉塵以及鉆爆粉塵。燃油廢氣表現為間歇性特征,影響是短期和局部的,施工結束影響也將隨之消失,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道路揚塵、施工作業粉塵和鋼筋和木材加工粉塵采用灑水抑塵、密閉運輸等方式可降低粉塵的影響;項目采用商品混凝土,無混凝土攪拌粉塵;項目施工過程中鉆爆量較少,在爆破之后通過灑水作業,可有效減少粉塵產生量。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廢氣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項目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廢水主要為生產區機械設備、運輸車輛的清洗廢水,經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道路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當地農戶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邊農用地施肥,不外排。 (3)固體廢物:施工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施工棄渣、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施工棄渣送至項目指定的棄渣場;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沉淀池污泥送入指定棄渣場。 (4******居民會產生一定的影響,但這種影響隨著施工結束而消失,通過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選擇低噪聲設備、高噪聲設備合理布局等方式降低其影響;車輛運輸噪聲通過采取減速和鳴笛的方式降低其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5)生態:①施工期生態影響主要包括施工占地,破壞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影響植被的生長,造成生物量的損失。從而造成了動物生存環境的改變,影響動物的生長。②保護措施:施工期嚴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的要求采取相關水土保持措施;嚴格控制施工范圍,杜絕跨越施工紅線施工;施工期設置棄土場,棄渣先擋后棄,棄土送入指定棄渣場。棄渣場四周設置截排水溝施工結束后對棄渣場、施工平臺等臨時工程進行植被恢復;表土單獨剝離,妥善保存,后期用于植被恢復。 運營期: (1)廢氣: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為食堂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標后排放,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極小。 (2)廢水:運營期無生產廢水產生。運營期生活污水經一體化污水處理系統(處理規模為0.5m3/h)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回用于升壓站綠化,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影響。 (3)噪聲:根據預測,不考慮敏感點與風電機組基礎處高程差的情況下,本項目6.25MW風力發電機組晝間50m處的噪聲貢獻值均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夜間水平距離333m外的噪聲貢獻值均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即晝間60dB(A)、夜間50dB(A))。項目220kV升壓站各廠界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限值要求。升壓站噪聲對環境影響很小。 環評建議以風力發電機組安裝平臺邊界外延350m的范圍,******醫院等噪聲敏感建筑物。 (4)固體廢物: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經升壓站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廢機油、廢液壓油、廢變壓器、廢蓄電池以及含油抹布和手套為危險廢物,其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報廢的設備和配件交由廠家統一回收。 (5)生態:①影響:運營期對鳥類遷徙產生一定的影響,對景觀產生一定的影響。 ②保護措施:風機艷化,運營期跟蹤監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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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參與情況 |
本項目在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期間未收到公眾提出的與環境影響相關的意見,并按照要求編制了公眾參與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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