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項目需求公示
一(yi)、項目概況及預算情況:
1、項目名稱: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項目
2、預算控制價:30萬元。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項目概述:本項目為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項目,主要包括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
二、采購標的具體情況:
1.采購內容、數量及單項預算安排:
本項目為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項目,主要包括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預算控制價:30萬元。
2.需實現的功能或者目標:滿足編制《泰山林場森林經營方案(2026-2030)》項目的需要。
3.需滿足的國家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國家及地方現行的相關最新標準。
4.需滿足的質量、安全、技術規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標準。
5.需滿足的采購政策要求:按照財庫〔2020〕46號、泰財采〔2022〕5號、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魯財庫〔2007〕32號、財庫[2014]68號、財庫[2017]141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6、項目交付或者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90日歷天內完成方案編制工作;
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7.項目售后服務及驗收標準:
售后服務:成交人應提供及時、快速、優質的售后服務。
驗收標準:符合國家現行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三、論證意見:
無
四、公示時間:
本項目采購需求公示期限為3天:自2025年11月8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五、意見反饋方式:
本項目采購需求方案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及潛在供應商的監督。
請遵循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本項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見或者建議,并請于2025年11月11日17時00分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于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或者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就有關問題通過采購文件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未在規定時間內得到答復或者對答復不滿意的,異議供應商可以向采購人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
六、項目聯系方式 ?
******委員會
聯系人:姚主任 ?電話:0538-******????
地址:泰安市東岳大街501號
******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晶 ? ?電話:******
地址:泰安市泰山區外環路北舊鎮2號商業樓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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