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11月07日 發布了2025-JL02-W1137非制冷式手持型紅外觀測儀采購項目招標公告,現需對有關內容予以變更,按照軍隊采購相關法規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購包1: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原因:1.采購機構變更繳納投標保證金賬戶名稱。2.采購單位要求變更經濟要求備品備件部分內容。更正內容:
原公告的獲取招標文件開始日期:2025-11-07,更正為:2025-11-15。
原公告的獲取招標文件結束日期:2025-11-14,更正為:2025-11-21。
一、由于我站變更繳納投標保證金賬戶名稱,詳見前附表。
二、由于備品備件在經濟要求和技術要求中均有要求,為避免重復,產生歧義,現采購單位
要求刪除經濟要求備品備件部分內容及相關附件,另增加附件《交貨清單》。
其他內容不變
二、其他補充事宜
1.供應商一般不得以代理方式,使用受處罰供應商的產品,參加軍隊采購活動。確需配套使用的,選用該產品的金額不得超過項目總金額的30%,否則視為無效投標。(1.“是否屬于‘確需配套使用’”由供應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情況說明或在評審現場予以澄清;2.在一個項目中同一家供應商代理多家受處罰供應商產品,總共不超過30%)。2.在評審過程采購機構認為存在價格虛高風險的,由采購機構組織審價。若項目轉為比照競爭性談判方式組織實施,評審過程中未指出價格虛高風險的,采購單位可視情自行組織審價。審價事項均參照采購文件附件《軍隊物資、服務單一來源審價有關要求及資料清單》執行。3.投標供應商應盡早通過“軍隊采購APP”提交CA申領審核或延期申請,避免因未及時申領CA導致無法電子簽章,影響采購文件的編制和投標。若因CA到期未主動申請延期等原因未及時完成CA申領,造成供應商無法正常參加采購活動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應責任。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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