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主體:生豬規模養殖場,優先支持各級生豬產能調控場。
二、支持方向:
(一)生產設施裝備改造提升。支持生豬規模養殖場的新(改、擴)建;支持飼喂(籠器具、欄舍等)、環境監測控制、性能測定、消毒防疫等設施裝備的購置、更新等。
(二)生產流動性資金貸款貼息。支持生豬規模養殖場購買飼料、母豬、仔豬等方面的生產流動性資金貸款的貼息。貸款付息時間為2023年7月1日(或其后的貸款起始日)起,到貸款到期日的實際付息時間計算。在此期間內未到期的貸款,按照從2023年7月1日(或其后的貸款起始日)起,到2024年6月30日(貼息到期日)的實際付息時間計算。
三、補助標準:
(一)生產設施裝備改造提升。原則上,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建設內容總投入的30%,補助金額不超過3.55萬元。
(二)生產流動性性資金貸款貼息。原則上,貼息比例不超過2%,貼息金額不超過3.55萬元。
四、項目申報相關要求:
(一)項目要求2025 年內完工;享受過財政補助的建設內容,不得重復申報。
(二)在生產流動性資金貸款貼息項目,同一主體同筆貸款只享受一次貼息政策,不能重復申請。
五、申報程序:各申報單位需向所在鎮街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鎮街審核把關同意推薦后,于11月14日前將申報文本及相關附件等材料報海陵區畜牧獸醫站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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