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湖濱東路6號華龍大廈2209單元
郵編:361004
電子信箱:******
更正事項、內容:
各潛在供應商:
我司代理的1輛無人駕駛清掃車采購(項目編號:2025-yjy-019),現作如下通知:
一、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評標方法、評標標準、定標原則”部分評分項修改如下:
1、技術因素“序號1-27”現修改為:序號1-27:“根據投標人提供的安全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運營管理安全方案、責任保險方案、自動駕駛作業設備/車輛技術安全保障方案)進行評審:①對上述所有內容有做出完整響應,提供相應的方案,基本符合本項目實施要求的得2.25分;②在滿足①的基礎上,方案完整詳細,針對性強,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內容或存在明顯缺漏或不符合項目實際的均不得分。”
2、技術因素“序號1-29”現修改為:序號1-29:“根據投標人所投車輛所具備應急處置方案(車輛作業過程中如遇到交通突發事件、極端天氣<暴雨、大雪、冰雹、高溫、極寒>;等情況時所具備的處置能力)進行評價:①對上述所有內容有做出完整響應,提供相應的方案,基本符合本項目實施要求的得2.25分;②在滿足①的基礎上,方案完整詳細,針對性強,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內容或存在明顯缺漏或不符合項目實際的均不得分。”
3、技術因素“序號1-30”現修改為:序號1-30:“根據投標人提供的落地部署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場地準備要求、系統調試、試運行等)進行評審:①對上述所有內容有做出完整響應,提供相應的方案,基本符合本項目實施要求的得1.25分;②在滿足①的基礎上,方案完整詳細,針對性強,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得2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內容或存在明顯缺漏或不符合項目實際的均不得分。”
4、商務因素“序號2-3”現修改為:序號2-3:“根據投標人的售后服務方案(涉及服務人員、維修網點、日常維護、保養計劃、備品備件供應情況、技術培訓等相關細節)進行評審:①對上述所有內容有做出完整響應,提供相應的方案,基本符合本項目實施要求的得2.25分;②在滿足①的基礎上,服務方案完整具體、闡述詳細清晰、有針對性的得3分;③方案未包含上述內容或存在明顯缺漏或不符合項目實際的均不得分。”
二、招標文件“第四章采購合同”-“第八條違約條款”-第5條款修改如下:“5.車輛交貨驗收完畢,在使用過程中,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車輛其中某項技術指標或零部件達不到招標文件要求(或招標文件承諾的要求),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換貨,換貨后若仍存在某項技術指標或零部件達不到招標文件要求(或招標文件承諾的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額百分之二十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應按損失金額賠償;項目正在進行不宜解除合同或合同已履約完畢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額百分之二十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應按損失金額賠償。”
三、投標文件遞交起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不變。
四、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五、根據招標文件規定,本通知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對各投標人均具約束力。本通知如與招標文件中相應條款有沖突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采購項目聯系人和電話:
聯系人:汪工
電話:(0592)******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