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要求,經審查,2025年11月11日我局擬對******有限公司年產19000噸塑料制品擴建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0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633-6203015
電子郵箱:jxhbjglk@rz.shandong.cn
通訊地址:日照市生態環境局莒縣分局
郵編:276500
?
項目名稱 | ******有限公司年產19000噸塑料制品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山東省日照市莒縣劉官莊鎮東李家樓村村東350m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該項目為擴建項目,占地面積7980m2,總投資2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新上填充機18套(含拌料機、擠出機、切粒機)、磨粉機4臺、拌料機10臺、吹膜機20臺、制袋機20臺、印刷機10臺、低溫擠塑造粒機1臺、空壓機2臺等生產設施以及輔助設施和公用工程等。項目建成后年產塑料制品19000噸,其中填充母料15000噸、塑料袋4000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1.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抽吸外。嚴禁項目污水直排周圍環境。 2.重視和強化各廢氣排放源的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廢氣無組織排放。填充顆粒生產項目吹膜、擠出工序廢氣經帶軟簾集氣罩 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投料、粉磨、混料工序顆粒物經帶軟簾集氣罩 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印刷廢氣、制袋廢氣、造粒廢氣及未被收集的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其中,印刷環節全部使用能量固化油墨,滿足柔印油墨VOCs含量≤5%且無溶劑清洗工藝,確保廢氣排放濃度穩定達標。VOCs有組織排放須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1II時段其他行業限值要求及《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單)表5標準限值要求;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須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顆粒物有組織排放須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要求,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VOCs廠界無組織排放須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4部分:印刷業》(DB37/2801.4-2017)表3“廠界無組織監控點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限值”要求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顆粒物廠界無組織排放須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及其修改單表9限值標準;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廠區內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標準要求。 項目有組織排氣筒須按規范要求設置永久采樣、監測孔和采樣監測平臺。 3.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化廠區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對高噪聲源采取有效的隔音、消聲、減震等防噪降噪措施,營運期廠界噪聲須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的2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要求。 4.做好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工作。下角料、不合格品收集造粒后回用于生產,除塵器收集粉塵、廢過濾網、廢包裝材料收集后委托有一般工業固廢回收利用能力企業回收利用,廠內暫存須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防揚散、防滲漏、防流失等相關規定執行。廢活性炭、廢油墨桶、廢礦物油、廢機油桶、廢油抹布、廢能量固化油墨桶、廢UV燈管須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貯存和處置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 生產中若發現環境影響報告表中未識別的危險廢物,應按照危險廢物的管理要求處理處置。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