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生態環境
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采購項目(二次)比選公告
******有限公司受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委托,現對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采購項目(二次)?進行比選,歡迎具備條件的投標單位報名參與。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采購項目(二次)
2.項目地點:桐城市
3.項目單位: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
4.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項目預算:99971.6元
6.最高限價:99971.6元
7.服務期限:兩年。
8.服務內容及要求:綜合行政執法制式服裝采購,詳見采購需求。
二、比選響應單位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響應人應當具有良好信譽。響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查詢截圖或做出承諾);
3.響應人特定資格:/。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比選保證金
本項目免收投標保證金。
四、報名及獲取比選文件
報名方式:投標人在開標會開始前,本項目響應時需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進行符合性審查。時間:2025年11月12日17時00分前(節假日不報名),地址:安徽省桐城市昌平路文昌苑B區門面房宇屹咨詢(上承地產3樓),聯系電話:0556-******),也可通過郵寄的方式于報名截止前將報名資料寄至代理機構。
獲取比選文件時間: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人民政府網站自行下載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2025年11月13日9時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10樓會議室
六、比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地點
1.比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11月13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
2.比選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10樓會議室
比選響應文件一正一副,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項目名稱(備注:①資格審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裝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資格審查部分”;商務部分正、副本,一起裝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務部分”。②響應文件均須加蓋實體公章,不得使用電子章代替;如蓋電子章,視為無效標)。比選響應文件必須膠訂或線訂形式裝訂成冊,活頁裝訂(是指用卡條、抽桿夾、訂書機等形式裝訂,使標書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動過程中易脫落的一種裝訂方式)的比選響應文件作無效響應處理。
3.比選有效期:90日歷天(從比選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算起)
七、代理服務費:本項目代理服務費用按成交價的1.5%收取,由中標人支付。(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支付)
******人民政府網網站(******/)上發布,期限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九、聯系方式
1.比選人:安慶市桐城市生態環境分局
地址:桐城市龍眠路104號
聯系人:胡主任
電話:******
******有限公司
地址:桐城市昌平路文昌苑B區門面房
聯系人:李工
電話:******
十、其他事項說明
1.供應商自行承擔為完成本項目服務內容所需要的差旅費、交通費、誤餐費、評審費、專家咨詢費等所有各項費用,報價包含且不限于現場勘察、供貨、運輸、裝卸、安裝、調試、線纜、支架、人工費、人機費、材料費、各項措施費用以及風險費用、聯網、稅金等一切費用。
2.報價說明
2.1本項目最高限價:99971.6元,超過最高限價的報價無效。
2.2響應人根據項目概況及企業自身經營狀況,對本次項目所要求達到的服務內容和服務要求,在保證質量和不低于成本的情況下,結合企業自身情況及管理經驗,對本項目進行報價。
2.3響應人的報價應為完成本項目合同約定工作內容所發生的成本、利潤、管理費、稅金等費用。
2.4響應人只能有一個報價,比選人不接受任何有選擇性的報價。報價表中大小寫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2.5中標人所報價格將作為其與比選人簽訂本服務合同及進行費用結算的依據。
3.響應人按比選文件規定格式和內容進行報價填報,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一起裝袋密封。正、副本內容應一致,當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但副本和正本內容不一致造成的后果由響應人自行承擔。所有響應文件應密封完好,封口處應加蓋單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不接受未按要求進行密封和標記的響應文件。
4.開標
開標將按本公告中規定的時間、地點以公開方式進行。開標會由比選人代表、比選響應單位和有關方代表參加。有效文件開標前,比選人代表應檢查比選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由有關工作人員當眾啟封,宣讀有效比選響應人名稱、比選響應文件的報價和可能的澄清、說明等關鍵備注文件,以及比選人認為合適的其他內容。比選人做好開標記錄,記錄須由有關人員簽字存檔備查。
5.評標
比選人負責組建評標小組。評標小組由比選人代表、技術等方面的人員組成,成員由三人或以上單數人員構成。
評標小組全面負責評標工作。依據公平、公正原則,評標小組應全面、充分地審閱比選響應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采用“有效最低價法”得出評審結論。完成評標后,評標小組應提出書面評標報告,并由評標小組全體成員簽字。
比選人及評標組的權利。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評標小組有選擇或拒絕任何比選響應人中選的權利,以及宣布比選程序無效或拒絕所有的比選響應人的權利。為此,比選人無須向受影響的比選響應人承擔任何責任,也無須將這樣做的理由通知受影響的比選響應人。
評標過程的保密性。凡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的有關資料以及中選候選人等,評標小組及有關工作人員自始至終均不得向比選響應人或與其有關人員透露。在評標過程中,比選響應人不得通過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比選人施加任何影響,否則將會導致其比選響應被拒絕。
6.定標
比選人自評標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公示中選候選人,公示期為1個工作日。公示期收到評標結果異議的,按相關法規處理。
7.中標通知書
比選人向中選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選人應當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比選人簽訂采購合同。
8.違約責任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比選人改變中選結果的,或者中選人放棄中標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簽訂合同
1.比選人和中選人在規定的時間地點簽訂本項目采購合同。
2.投標須知、中選方的比選響應文件及評標過程中有關澄清、修改文件均應作為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3.付款方式:**后一次性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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