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成立于******有限公司的西北側,地塊內東北側現為開發區大隊理論考場、西北側為華堅檢測中心、西南側為科目二考試中心、東南側為華堅駕校訓練場地。地塊占地面積為78370.30m2************居住(zhu)用(yong)地,按《土(tu)壤環境質量建設用(yong)地土(tu)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shi)行)》(GB36600-2018)中(zhong)第一類用(yong)地對本地塊進行評(ping)價和管理(li)。
******居住用地,為進一步了解地塊實際污染情況,現委托我公司對其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為后期地塊用途規劃提供一定的依據。”
******有限公司承接了本項目的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我公司******有限公司(西城區H-03-06/14)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采樣方案》并通過專家評審。2025年7—8月按采樣方案的要求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進行了監測。現參照《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文件編制指南(暫行)》(贛環土壤〔2022〕1號)的要求,結合前期的調查及監測結果完成本次初步調查報告。
本次土壤(rang)污染狀況(kuang)調查(cha)過程簡述(shu)如下(xia):
(一)污染識別
通過對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地塊內與周邊企業工作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人員訪談,結合資料分析及現場踏勘結果,初步確認周邊工業企業可能對該地塊土壤存在污染可能性,根據相關文件與導則規定,進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地塊周邊相鄰地塊的污染物的遷移及影響,本次污染因子除基本項,增加可能存在污染風險的特征因子。參考《省級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實施方案編制指南》中“附表1-4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分析測試項目”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中規定的基本項目確定。根據本項目的性質及所屬行業,本次確定其檢測項目為(土壤45項+特征因子):
土壤監測項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表1中45個基本項目+pH、丙酮、錳、石油烴、二噁英。
地下水監測項目:《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表1中除微生物及放射性指標外的31個基本項目+石油烴。
(二)采樣分析
(1)土壤環境(jing)監(jian)測:調查地(di)塊內共設(she)置37個土壤監(jian)測點(dian)位,在地(di)塊外四個角設(she)置4個土壤對照點(dian)。
(2)地下(xia)水環(huan)(huan)境(jing)監測(ce):地下(xia)水環(huan)(huan)境(jing)監測(ce):本地塊內共布設(she)3個地下(xia)水監測(ce)點(GW1~GW3)。
(三)分析結果與結論
(1)本次調查中,地塊土壤監測點的檢測結果均滿足《建(jian)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1282-2020)表1、表2及表3中第一類用地篩(shai)選值的要求(qiu)。
(2)本次調查(cha)(cha)中,地塊內3個(ge)地下水監測(ce)井(jing)的監測(ce)結果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2017)表1及(ji)表2中Ⅲ類(lei)(lei)的要(yao)求(qiu),石(shi)油烴滿足《上(shang)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cha)(cha)、風險評估(gu)、風險管控與(yu)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yu)修復效果評估(gu)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xing))》(滬環(huan)土〔2020〕62號)附(fu)件5中第(di)一(yi)類(lei)(lei)用地篩選值的要(yao)求(qiu)。
綜上所述,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實驗室檢測對本地塊及周邊區域現狀和歷史調查分******居住用地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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