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舒城縣南港鎮龍潭等4個行政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跟蹤審計和竣工結算審計服務采購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DCZB2025-11-07
二、項目名稱:2025年舒城縣南港鎮龍潭等4個行政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跟蹤審計和竣工結算審計服務采購項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阜南路169號東怡金融廣場B座40樓4003、4004室
成交金額:人民幣捌萬捌仟元整(88000.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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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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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2025年舒城縣南港鎮龍潭等4個行政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跟蹤審計和竣工結算審計服務采購項目 服務范圍:項目施工過程跟蹤審計和竣工結算審計服務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跟蹤審計和竣工結算審計服務完成止。 服務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及采購人要求。 |
五、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收費標準詳見采購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一)若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有限公司提出質疑。
(二)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響應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八、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人民政府
地 ???址:六安市舒城縣南港鎮
聯系方式:******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縣城關鎮廣進久富商業廣場3#10層
聯系方式:******
3、項(xiang)目聯系方(fang)式
項目聯系人:魏工
電 ??話:******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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