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區片區排水防澇項目(二期)工程一標段答疑BB2025SQGCZ1781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各潛在投標人對本“蚌山區片區排水防澇項目(二期)工程一標段”招標文件提出的有關疑問,回復如下:
疑問1:根據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1.8條“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如下要求: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業績、人員均以牽頭人提供的材料作為評審依據。”根據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4條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組成聯合體的中小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如果投標人本身就屬于中小企業,視同已符合本款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活動。” 請問:施工單位一家資質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是牽頭人,承擔其資質可承攬范圍內的施工任務,另一家施工單位資質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施工勞務不分等級資質并且為中小企業,做為成員方,承擔其資質可承攬范圍內的施工任務。請問此聯合體資質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資質要求?
回復:本項目如組成聯合體投標,牽頭單位及成員方均需滿足投標人資質要求。
疑問2:據招標文件P4頁3.4條關于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此外要求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次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我單位做為大型企業,擬獨立參加本項目投標,且預留部分面向中小企業分包,分包份額是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且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分包單位中小企業聲明函,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回復: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
疑問3:招標文件要求:聯合體協議約定同一專業分工由兩個以上成員共同承擔的,按照承擔該專業工作的資質等級最低的成員確定聯合體該專業的資質;我單位為市政工程二級資質,聯合體投標時,只承擔市政工程二級資質范圍內工作是否滿足資質要求?
回復:本項目如組成聯合體投標,牽頭單位及成員方均需滿足投標人資質要求。
疑問4:根據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1.8條“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如下要求:如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最多由2家單位組成。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業績、人員均以牽頭人提供的材料作為評審依據。”根據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3.4條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組成聯合體的中小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如果投標人本身就屬于中小企業,視同已符合本款資格條件,無需再與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活動。”請問:1、施工單位一家資質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是牽頭人,承擔全部工程施工任務,另一家施工單位為施工勞務不分等級資質并且為中小企業,做為成員方,承擔本項目的材料及設備采購任務工作。請問此聯合體資質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資質要求? 2、聯合體中的牽頭人為大型企業,成員方為中型企業,且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是否滿足本次招標文件對聯合體的要求。
回復:1、本項目如組成聯合體投標,牽頭單位及成員方均需滿足投標人資質要求。2、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
疑問5:根據招標文件本項目允許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最多由 2 家單位組成,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的業績、人員均以牽頭人提供的材料作為評審依據。 請問:本項目要求投標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企業資質,若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牽頭單位資質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企業資質,承擔全部工程施工任務,聯合體成員單位為施工勞務不分等級資質,承擔本項目的材料及設備采購任務工作。請問此聯合體資質是否符合招標文件資質要求?
回復:本項目如組成聯合體投標,牽頭單位及成員方均需滿足投標人資質要求。
疑問6: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如果投標人本身就屬于中小企業,視同已符合本款資格條件,無需再向其他中小企業分包。項目招標文件中未提供分包意向協議格式,煩請提供!
回復:詳見附件。
疑問7: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組成聯合體的中小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如果投標人本身就屬于中小企業,視同已符合本款資格條件,無需再與3其他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活動。本招標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如果投標人本身就屬于中小企業,視同已符合本款資格條件,無需再向其他中小企業分包。問:本單位非中小企業且不組聯合體,直接合法分包給中小企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如分包給中小企,除了擬分包表以外需要擬非主體工程合法分包承諾函嗎?承諾函格式自擬還是有統一模板?
回復: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60%。除了擬分包表以外還需提供分包意向協議,格式詳見附件。
蚌埠市蚌山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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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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