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G******管理局,建******管理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改擴建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招標項目名稱:G654松桃縣烏羅至桃花源公路改擴建工程。
2.1.2建設地點:銅仁市松桃縣境內。
2.1.3項目規模:現狀道路為三、四級級等外公路,路基寬度為4.5m-8.5m,路線長度為21.038km。
規劃路線為二級公路,設計車速40km/h的二級公路,路基寬度8.5m,路線長度為17.1km,瀝青混凝土路面。
本項目路線里程較長,為改擴建道路,地質條件一般,項目穿越山嶺,設置隧道1900m/1座,多次跨越溝谷、河道,設置橋梁350m/11座。
2.1.4項目總投資:約為44873萬元。
2.1.5招標標段劃分:本項目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設計共劃分為1個標段。
2.2招標范圍
2.2.1招標標段范圍:G654松桃縣烏羅至桃花源公路改擴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設計服務,其中:
(1)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內容:按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辦法》的規定和貴州省交通運輸廳、招標人的要求完成本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包括為編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而進行的所有實地調查、路線踏勘、資料收集、地質勘探、測量、分析研究、專家評審會的匯報、會務,編制項目申請報告等核準所需的相關資料,以及協助招標人完成工程可行性報告及相關文件的報批(或核準)等工作。
(2)勘察設計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工程勘察(初勘、初測、詳勘、定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概預算文件的編制及后續服務工作(包括設計審查會務服務、招標配合服務、施工配合服務、施工期間設計交底、征地拆遷圖編繪(如需要)派駐現場設計代表、竣(交)工驗收配合、設計修改、變更等服務)。
2.2.2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全部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設計服務工作完成之日止,其中,自合同協議書簽訂后2個月內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稿,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月內,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若招標人項目前期工作計劃有調整,以實際的工作計劃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具備工程設計公路行業(公路)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具備公路設計甲級、乙級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主要人員資格要求: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驗。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最新信用等級為AA的投標人,最多可對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允許中1個標;最新信用等級為A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允許中1個標;最新信用等級為B及以下信用等級的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允許中1個標。對投標人信用等級的認定條件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0.2款。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不給予經濟補償。
5.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1月12日00時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23時59分,登錄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省中心)(網址:******/)(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免費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參加多個標段投標的投標人必須分別下載相應標段的招標文件,并對每個標段單獨遞交投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招標文件等資料的下載。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12月10日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6.2本項目為電子招標遠程開標項目,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整的將加密電子投標文件(注:由交易中心編標工具生成格式為.GZTYTB的文件)上傳到“電子交易平臺”,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完成投標文件傳輸或撤回投標文件的,視為未遞交投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后,“電子交易平臺”不再接收投標文件。
采用遠程開標項目的投標人需使用CA證書(必須是生成投標文件時使用的數字證書)進行遠程解密。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貴州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貴州省交通運輸廳網站(******/)、貴州省公路局網站(******/)、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省中心)(******/)、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8.交易場所
本次招標交易場所: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遵義路65號
電話:0851-******、******
9.行政監督部門
本次招標行政監督部門:貴州省公路局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觀山湖區陽關大道120號
電話:0851-******
10.異議與投訴
10.1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投訴書(包括不接受招標人對異議答復的申訴書)應符合下列要求:
(1)投訴書應在公示之日起10日內遞交至受理部門;
(2)投訴人必須是所投訴招標投標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投訴項目本次招標活動存在利害關系;
(3)投訴事項具體,并提供有效線索,可以查證;
(4)投訴書署具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以法人名義投訴的,投訴書應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原件),由代理人辦理投訴事務的,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明確有關委托代理權限和事項);
(5)投訴相關材料來源合法;
(6)有具體的請求及主張。
10.2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就以下事項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答復期間不計算在10日期限內。招標人自受理異議之日起,應暫停投訴事項的招投標程序。
(1)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異議的;
(2)對開標過程有異議的;
(3)對中標候選人公示中的以下內容有異議的:中標候選人排序、名稱、投標報價,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主要人員姓名、個人業績、相關證書編號,中標候選人在投標文件中填報的項目業績,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稱、否決依據和原因,招標文件規定公示的其他內容。
對以上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提交招標人的異議回復意見或已提出異議的證明文件。未按規定提出異議或者未提交已提出異議證明文件的投訴,監督部門不予受理。
對招標文件條款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10日前向招標人提出異議,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對招標人的答復不接受而向監督部門投訴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11.其他
11.1首次進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省中心)的投標人,需先到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省中心)辦理入場登記和CA證書或將企業CA證書開通互聯互通功能或下載和注冊貴州交易通APP,具體事宜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省中心)的相關規定為準。
11.2投標人應隨時關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貴州省?省中心)發出的文件澄清與更正等通知內容,如因投標人未及時上網查詢,后果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12.聯系方式
|
******管理局 地址:貴州省銅仁市萬山區金鱗大道182號 聯系人:楊秀林 電話:0856-******、****** |
******有限公司 地址:貴州省貴陽市南明區瑞金南路東方大廈1102 聯系人:張詡騫 電話:0851-******、****** |
2025年11月11日
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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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等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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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具備工程設計公路行業(公路)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具備公路設計甲級、乙級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設計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
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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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譽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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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4項。 |
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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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
項目負責人 |
1 |
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具有公路工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8年以上(含8年)公路工程勘察設計工作經驗。 |
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分項負責人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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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 |
數量 |
資格要求 |
|
/ |
/ |
分項負責人不作資格審查要求 |
評標辦法前附表
“評標辦法前附表”與“評標辦法正文”的內容具有同等效力,“評標辦法前附表”補充、細化的內容與“評標辦法正文”不一致的以“評標辦法前附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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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審因素與評審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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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評標方法 |
******委員會依次按照以下優先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或確定中標人: (1)評標價低的投標人優先; (2)最新信用評價等級較高的投標人優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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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評審與響應性評審標準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勘察設計服務期限、工程質量要求及安全目標; b.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簽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個人電子簽名、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供了投標保證金: a.投標保證金金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且投標保證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標有效期; b.投標保證金的提交形式,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的要求; (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署投標文件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且法定代表人在授權委托書上加蓋個人電子簽名。 (5)投標人法定代表人親自簽署投標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上加蓋個人電子簽名。 (6)投標人以聯合體形式投標時,聯合體滿足招標文件的要求,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了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了聯合體牽頭人。 (7)投標人如有分包計劃,符合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11款規定,且按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寫了“擬分包項目情況表”。 (8)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9)投標文件中未出現有關投標報價的內容。 (10)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未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限。 (11)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12)權利義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a.投標人應接受招標文件規定的風險劃分原則,未提出新的風險劃分辦法; b.投標人未增加發包人的責任范圍,或減少投標人義務; c.投標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辦法; d.投標人對合同糾紛、事故處理辦法未提出異議; e.投標人在投標活動中無欺詐行為; f.投標人未對合同條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審標準: (1)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內容填寫,字跡清晰可辨,內容齊全完整: a.投標函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報了項目名稱、標段號、補遺書編號(如有)、投標價(包括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 b.已標價報價清單說明文字與招標文件規定一致,未進行實質性修改和刪減; c.投標文件組成齊全完整,內容均按規定填寫。 (2)投標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的個人電子簽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個人電子簽名、投標人的單位電子印章蓋章齊全,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報價未超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如有)。 (4)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能夠確定具體數值。 (5)同一投標人未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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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資格評審標準 |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勘察資質證書、設計資質證書。 (2)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3)投標人的信譽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投標人的項目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5)投標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6)投標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或第1.4.4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7)投標人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5項規定。 (8)以聯合體形式參與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獨立參與投標的,投標人未同時參加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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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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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技術建議書:45分 主要人員:20分 業績:22分 履約信譽:3分 第二個信封(報價文件)評分分值構成: 評標價: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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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在開標現場,招標人將當場計算并宣布評標基準價。 (1)評標價的確定: 評標價=投標函文字報價 (2)評標價平均值的計算: R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5.2.4項規定開標現場被宣布為不進入評標基準價計算的投標報價之外,所有投標人的評標價去掉一個最高值和一個最低值后的算術平均值即為評標價平均值(如果參與評標價平均值計算的有效投標人少于5家時,則計算評標價平均值時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評標基準價的確定: 直接選擇方法二確定評標基準價 R方法二:將評標價平均值下浮1%,作為評標基準價。 評標基準價=評標價平均值×(1-1%) ******委員會應對招標人計算的評標基準價進行復核,存在計算錯誤的應予以修正并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除此之外,評標基準價在整個評標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任何因素發生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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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評標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評標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續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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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號 |
評分因素與權重分值 |
評分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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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因素 |
評分因素權重分值 |
各評分因素細分項 |
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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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術建議書 |
45分 |
對招標項目的理解和總體設計思路 |
10分 |
根據對招標項目的理解的全面性、準確性,以及總體設計思路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因素進行評審,得6~10分。 | |||||||||||
|
招標項目關鍵技術問題的認識及其對策措施 |
15分 |
據對招標項目勘察設計技術問題和特點認識的準確性、全面性,以及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對策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等因素進行評審,得9~15分。 | ||||||||||||||
|
勘察設計工作量及計劃安排 |
15分 |
根據勘察設計工作量及計劃安排的合理性、針對性等因素進行評審,得9~15分。 | ||||||||||||||
|
勘察設計的質量保證措施、進度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 |
5分 |
根據質量及進度保證措施、進度保證措施、安全保證措施的具體性、可靠性、可實施性等因素進行評審,得3~5分。 | ||||||||||||||
|
2.2.4(2) |
主要人員 |
20分 |
項目負責人任職資格與業績 |
20分 |
(1)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的,得12分; ?技術職稱高于資格審查條件的加2分; ?在資格審查條件的基礎之上業績: ?每增加1個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新建□改擴建?新建或改擴建二級及以上(公路等級)公路工程的主體工程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業績加2分,最高加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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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評標價 |
10分 |
評標價得分計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標人的評標價≤評標基準價,則評標價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評標價所占的權重分值,E1是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2是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一個百分點的扣分值,E1=0.2,E2=0.1。 | |||||||||||||
|
2.2.4(4) |
其他因素 |
業績 |
22分 |
企業業績 |
22分 |
(1)滿足招標文件資格審查條件的,得13.2分; ?近年每完成過1個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新建□改擴建?新建或改擴建二級及以上(公路等級)公路工程的主體工程勘察設計(包含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項目業績加1.9分,最高加7.6分。 ?近年每完成過1個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新建□改擴建?新建或改擴建二級及以上(公路等級)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業績加1.2分,最高加1.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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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信譽 |
3分 |
R企業最新信用評價 |
3分 |
根據投標人的最新信用評價等級按下列標準加分或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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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智能輔助評標 |
本次評標是否使用“智能輔助評標系統”開展輔助評標: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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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3.3第二個信封開標 3.3.2招標人在第二信封開標現場將不對投標人未通過第一信封評審的原因作任何的解釋和說明并不接受對未通過第一信封評審的任何質疑,具體原因招標人將會按照《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在相關網站上進行公示。 3.2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 補充3.2.4項: 3.2.4各評分因素(評標價、******************委員會成員對某一項評分因素的評分低于權重分值60%的,應在評標報告中作出說明。 補充3.2.5 技術建議書不得以頁數作為標評審標準或依據,投標人技術建議書未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7.3項(8)目要求編制的,得零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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