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部擬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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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項目名稱: | 年產300噸電子元件巨磁阻抗傳感材料制造項目 |
建設地點: |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起航九路以南、騰飛三路以西 |
建設單位: | ******有限公司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有限公司 |
公示時間: | 2025年9月29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
項目概況: | 該項目位于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起航九路以南、騰飛三路以西,占地面積1666平方米。項目購置加溫罐、溶解罐、儲存罐、提純塔、離心機、烘干爐、粉碎機等設備,生產過程為物理過程,無化學反應,以咪唑、己內酰胺、穩定劑、結合劑、抗氧化劑等為主要原材料,經投料、溶解、提純、結晶、離心、烘干、粉碎、包裝等生產工序,年產電子元件巨磁阻抗傳感材料300噸。項目總投資6500萬元,環保投資100萬元。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廢氣污染防治。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按照《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嚴格控制揚塵污染。運營期本項目共設置1根排氣筒。投料、粉碎等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水噴淋 袋式除塵”處理,通過15米高排氣筒排放。有組織顆粒物排放達到《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中“重點控制區”標準限值要求。 加強無組織廢氣污染物控制措施,確保廢氣的收集及去除效率。項目應切實加強粉塵治理,廠界顆粒物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二)廢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東營市東城北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廠區污水總排口出水水質須達到《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31-2020)中間接排放標準及東營市東城北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對生產區地面、固體廢物貯存場所等進行嚴格防滲、防腐處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噪聲污染防治。施工期噪聲須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表1噪聲排放標準限值。合理布局,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振、吸聲等措施,運營期廠界噪聲須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廢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廢包裝材料、廢布袋、廢潤滑油、廢油桶、含油抹布及廢舊手套等屬于危險廢物,暫存于危險廢物暫存間,由相關資質單位處置。固廢暫存場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等要求進行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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