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塑制品廠建設項目重大變動
環境影響評價擬報批公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信息公開的主體;建設單位編制環境影響公眾參與的過程中,應當公開有關環境影響評價的信息,征求公眾意見。建設單位對所發布的公示信息內容負全責并承擔法律責任。
******有限公司塑制品廠建設項目重大變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已編制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的要求,對本項目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進行擬報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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