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25年度望城區工傷預防工作,根據《關于印發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90號)及湖南省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特制定2025年度望城區工傷預防項目采購計劃。
按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執行
三、技術規格:(一)工傷預防培訓項目(40萬)
1.工傷預防進園區培訓
在園區召開一場2025年工傷預防項目啟動會;針對望城區內園區企業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一線班組長、一線員工等開展送培訓進園區集中培訓,培訓場次不少于4場,4課時/場,總培訓不低于500人次。
2.工傷預防進校區培訓
針對望城區內職業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學生開展工傷預防培訓,培訓場次不少于4場,4課時/場,總培訓不低于500人次,開展1場特色宣教路演實操培訓。
3.企業工傷預防培訓
針對望城區內工傷事故高發的6家參保企業的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管理人員、班組長、一線員工等開展工傷預防培訓,培訓前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及工傷風險辨識不低于6家,定制培訓課程進行培訓,每家企業培訓不低于1場,總計不低于6場,4課時/場,總培訓不低于350人次。
4.建筑項目工傷預防培訓
針對望城區內6個參保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班組長、一線員工等開展工傷預防培訓,培訓前需進行工傷風險辨識不低于6個項目,根據主要工傷風險定制培訓課程,每個項目培訓不低于1場,3課時/場,總培訓不低于350人次。
(二)工傷預防宣傳項目(30萬)
1.“工傷預防為民護航”主題宣傳
******居民等,印制工傷保險相關資料,圍繞工傷保險政策業務、工傷預防管******學校等場所發放宣傳資料以及組織知識競賽等活動,增強公眾對工傷預防的意識。
2.“送清涼?送溫暖?送政策”活動
針對區內部分參保企業和建筑項目職工,特別是高溫作業、露天作業、繁重體力勞動等高風險崗位的職工,采購防暑降溫物資,如送清涼物資:復方金銀花顆粒、碘酒、棉簽、花露水噴霧、創可貼、消腫止痛酊、大容量運動水壺、雨傘、手提袋。送溫暖物資:加絨沖鋒衣、感冒靈顆粒、風濕膏藥貼、板藍根顆粒、手提袋。并在送物資的同時,向職工普及工傷保險政策和工傷預防知識,增強職工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活動預計覆蓋參保企業和建筑項目不少于20家,惠及職工不少于2000人。
******服務中心
2、付款方式:(1)第一次付款:合同簽訂且生效后,采購人適時向成交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2)第二次付款:項目履約進度達到合同約定總內容的 80%(需由成交供應商提交進度證明材料,經采購人審核確認)后,適時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5%;(3)第三次付款:項目整體完成并通過采購人初步驗收后,結合服務期限內望城區工傷事故同比去年的下降率進行考核(考核標準按雙方合同約定執行),考核合格后,適時支付合同剩余35%款項。若考核不合格或政策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減少附件1內容中相應服務,將減少支付相應款項。若服務期限內望城區工傷事故同比去年增長率超過1%,扣減1萬元,超過2%,扣減2萬元,以此類推,最多不超過10萬元。
3、知識產權歸屬: 本項目完成的所有成果歸采購人所有,未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與本項目相關的資料和報告。
3、服務期限:一年。
1.培訓效果:培訓內容合規,培訓時長符合要求,培訓對象通過考試成績合格;培訓滿意度達到90%以上。
******居民等關鍵群體。宣傳資料發放量不少于20000份,線上線下宣傳覆蓋人數不少于400000人次,有效提升公眾對工傷預防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供應商要求
1.具有相應的硬件設施和技術手段,具備工傷預防項目需要的移動宣教及硬件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工傷預防宣教路演車、心肺復蘇設備、觸電體驗儀、模擬火災逃生屋等移動宣教必要的設備。
2.供應商為本項目設置專屬的課程研發團隊,能獨立開發原創課程。
******財政局關于加強長沙市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望財事務[2024]2號)文件執行。
1、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服務,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按照方案制定項目所需的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成交,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成交人免費提供服務,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2、投標人在磋商前,如需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3、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規定及行業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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