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建規發〔2025〕20號
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寧東管委會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確保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法律法規正確實施,經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5年第14次廳務會、第26次黨組會研究審議通過,決定廢止6個行政規范性文件(見附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5年11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1.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工程保證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寧建規發〔2019〕7號)
2.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寧建<規>;發〔2019〕5號)
3.《寧夏回族自治區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管理辦法》(寧建<規>;發〔2022〕2號)
4.《寧夏回族自治區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寧建規發〔2023〕1號)
5.關于修訂《寧夏回族自治區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和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信用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寧建規發〔2025〕15號)
6.關于印發《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審批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管理辦法(試行)》《全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審批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寧建規發〔2021〕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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